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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法 第55條

違反本法規定者,除依本法處以罰鍰外,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屆期仍不停止或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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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