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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29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及其所屬分局辦理各項度量衡器校正之校正費費額如附表十;其每一申請案並加收新臺幣四百五十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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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