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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及電視教育實施辦法 第6條

教育廣播電台及教育電視台得遴聘專家學者開播學術性專題講座,並得視 社會需要,播送通俗性學術課程,以供社會人士進修之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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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