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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及電視教育實施辦法 第5條

教育廣播電台及教育電視台各教學節目,應遴聘優良教員主講,並按各科 教材內容,排定教學進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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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