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建築師聘僱外國技術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14條

建築師聘僱外國技術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建築師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所為通知內容應包括外國技術人員之姓名、 性別、年齡、國籍、入境日期、工作期限、照片、外僑居留證號碼等資料 。 各地警察機關於接獲前項通知時,應即查核該外國技術人員是否已離境, 如未離境者,應彙報內政部警政署,並加強查緝。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建築師聘僱外國技術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