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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124條

擋土設施應依基礎構造設計規範設計,使具有足夠之強度、勁度及貫入深度以保護開挖面及周圍地層之穩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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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