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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336條

結構物或其構材之使用安全,如有疑慮時,主管建築機關得令其依設計規範規定之方法對其強度予以評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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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