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 第267條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7條

建築基地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計算公式如左: A0<(1+Q)A/2 A0: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 A :建築基地面積。 Q :該基地之最大建蔽率。 建築物因施工安全或停車設備等特殊需要,經主管建築機關審定有增加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必要者,得不受前項限制。 建築基地內原有樹木,其距離地面一公尺高之樹幹周長大於五十公分以上經列管有案者,應予保留或移植於基地之空地內。
AI 白話解釋
← 第266條看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全文第26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