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 › 第12條

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 第12條

示範獎勵補助經費預算經立法院刪減(除)或凍結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刪減(除)示範獎勵補助經費。 年度預算用罄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不受理當年度示範獎勵補助申請。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