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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5條

主管機關依本辦法核發許可證,受理變更登記,得收取審查費或證書費; 補發或換發者,亦同。 前項規費之收繳,依項算程序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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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