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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本辦法所稱之講習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 (構) 核實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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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