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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 第8條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請領清理員資格講書,應檢具學校畢業證書 (或加蓋印信之畢業證書影本 ) 、講習合格講書及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後核 發。 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技術員資格證書者,得請領清理員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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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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