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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50條

引水人領航船舶所收引水費,須依各該引水區域引水費率表之規定,並於領航完畢時,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將引水費全數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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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