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役男徵額歸列及異動管理辦法 › 第7條

役男徵額歸列及異動管理辦法 第7條

已依規定辦理提前徵兵處理及考取軍、警學校之役男,遷出地鄉 (鎮、市 、區) 公所應主動將其兵籍資料移送遷入地鄉 (鎮、市、區) 公所並會並 ,避免重複辦理徵兵處理。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役男徵額歸列及異動管理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