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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會組織通則 第2條

後備軍人會之組織,依本通則之規定;本通則未規定者,依一般人民團體 組織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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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