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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13條

後備軍人離營通報相關資訊系統傳輸及執行作業,由國防部與內政部密切協調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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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