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
› 第6條
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定獎勵之方式如下: 一、發給獎金。 二、發給獎狀、獎座或獎牌。 三、其他獎勵方式。 本辦法所定補助,依提供之服務,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依自籌款情形,補助部分經費。 二、無自籌款情形者,其所需經費之全部或一部。 前項補助之項目,包括提供服務所需之人事、業務、設施、設備或管理費用。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