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志願自費鑑定血緣關係收費標準 › 第2條

志願自費鑑定血緣關係收費標準 第2條

鑑定項目如下: 一、以具多型性之人類染色體短相連重複序列(簡稱 DNA-STR)為主要項目。 二、視必要性增加人類 Y 染色體短相連重複序列(簡稱 Y-STR)及粒線體DNA等輔助鑑定系統。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志願自費鑑定血緣關係收費標準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