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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專業人士資格及協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定專業人士,應具有與處理性侵害案件有關之專業學識或技術。 前項專業人士,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曾受性侵害案件詢(訊)問、偵查、審理程序之訓練。 二、有實際執行與兒童或心智障礙者性侵害事件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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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選任為專業人士;已選任者,應予解任: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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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選任為專業人士;已選任者,應予解任: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4條專業人士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評估被害人之溝通能力及需求,提出評估結果及相關建議,得以口頭或書…第5條專業人士到場之日費,運用機關應按每件次支給新臺幣五百元。專業人士到場後,因不可歸責於專業人士…第6條專業人士因到場服務所需之往返,得申請交通費、住宿費。交通費、住宿費採實報實銷,運用機關應比照…第7條專業人士每次到場之酬勞,運用機關得視案件之繁簡及所費時間、勞力之多寡,於新臺幣二千元至新臺幣…第8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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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