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性別平等教育法 › 第2條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法所定事項,於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各級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時,以其所屬主管機關為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時,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性別平等教育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8條本法施行日期,除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目、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條至第九條、第二…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第3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第4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研擬全國性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及…第5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研擬地方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第6條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第7條中央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三人,採任期制,以教育部部長為主任委員,…第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二十三人,採任期制,以直轄市、縣(…第9條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委員應具性別平等…第10條主管機關及學校每年應參考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所擬各項實施方案編列經費預算。第11條主管機關應督導考核所主管學校、社教機構或下級機關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 第1條看 性別平等教育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