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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45條

第 七 章 附則
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於本法所定校園性別事件,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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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