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情資彙送作業辦法 › 第8條

情資彙送作業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對各情報機關所彙送之資訊,應簽收登載管制並採保密措施。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情資彙送作業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