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 第41條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第41條

感訓處分執行期滿者,應於屆滿之次日午前辦理結訓。
AI 白話解釋
← 第40條看 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全文第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