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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準則 第12條

憑證機構應於其作業基準中載明就所提供之認證服務或憑證之使用所生糾紛之處理程序及所適用之法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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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