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應用測量實施規則 › 第12條

應用測量實施規則 第12條

辦理應用測量使用之儀器裝備所為之校正,應依測量計畫目的及作業精度等需求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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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