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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人呈繳偽造或變造證件處理辦法 第6條

應考人繳有保證書者,應將應考人偽造或變造證件情事函知保證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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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