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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8條

本辦法細部作業實施規定,由管制執行單位擬訂,報請國防部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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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