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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職類證書發證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經認證單位核發技能職類證書,得收取郵寄費及證書費;換補發者,亦同。 前項證書核發、換發或補發之費用數額,適用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所定技術士證證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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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