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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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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52條
第 八 章 試題疑義與成績複查之處理
術科測試採筆試非測驗題方式之試題經查明有錯誤或瑕疵時,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試題或其子題錯誤致無法作答時,該題或該子題不予計分,將其所占分數調配至其他各題或該題之其他子題。 二、試題雖有瑕疵仍可作答時,依修正之評閱標準評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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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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