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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技術顧問機構,指從事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 (含施工 簽證) 、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 性服務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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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