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 › 第52條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 第52條

拘留所主任及員警績效優良者,每半年定期檢討獎勵;其有違反規定者,視情節予以懲處。
AI 白話解釋
← 第51條看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 全文第5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