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 第15條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5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 本準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