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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第11條

獎勵及慰勞所需經費,由各動員準備事務執行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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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