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 第10條

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之慰勞,由各動員準備事務之執行機關視其實際情形自行辦理,並得協調民間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個人贊助,運用民間資源共同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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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