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 第31條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第3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