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及新台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 › 第11條

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及新台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 第11條

違反本辦法對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之規定者,其超過部分及違禁攜帶或寄 送者,除依法沒入外,並依其所犯之法令規定辦理。 違反本辦法對攜帶及寄送新台幣出入境之規定者,其超額攜帶及違禁寄送 部分,應予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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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