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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及寄送金銀外幣及新台幣出入國境限制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於航行本島及外圍各島間之飛機 船舶服務人員及遠洋或近海漁船作業人員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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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