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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憑證證明規則 第22條

國外出具之憑證,其有不能完全符合本規則之有關規定者,應報經其主管 機關,商得該管審計機關之同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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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