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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在職死亡殮葬補助費給與標準 第2條

政務人員殮葬補助費給與標準如下: 一、火化者,補助七個月月俸。 二、入棺土葬者,補助五個月月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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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