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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債券經紀人買賣債券辦法 第4條

政府債券經紀商自營買賣政府債券之價格,由市垤供求情況決定之,但委 託買賣之價格,可由客戶自行報價。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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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