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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查核準則 第46條

平衡表之應收票據科目,指收受票據之捐贈,已登帳而未兌現之餘額。 前項情形,如逾一會計期間仍未兌現者,應說明其原因並評估其兌現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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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