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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收費標準 第2條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受理救護車設置機關(構)申請設置救護車許可登記時,收取登記費新臺幣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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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