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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法 第19條

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理。但每一會員(代表)以代理一人為限,並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半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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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