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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第2條

本準則適用於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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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