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第3條

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3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為襟綬,除有特殊情形外,初次以頒給三等為原則,並得因積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獎章。 前項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