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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部長指派特殊教育業務單位主管兼任;所需工作人員,由本部相關業務人員派兼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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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