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 第6條

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第6條

承貸銀行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先行設算補助額度總額後,由本部以補助額度之一定比例分期提供補助金額予承貸銀行統籌支應。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