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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處務規程 第6條

通訊傳播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通訊傳播相關產業發展之輔導、獎勵及推動。 二、通訊傳播創新商業應用服務之輔導及推動。 三、通訊傳播基礎設施業者與應用場域合作之輔導及推動。 四、通訊傳播應用服務跨領域合作之規劃、輔導及推動。 五、其他有關通訊傳播產業發展推動及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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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