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數據通信規則 › 第26條

數據通信規則 第26條

電信機構對用戶租用數據通信業務機線設備之裝設、拆除或維修工程,因 施工需要利用其土地或損壞其建築物,不負賠償責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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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