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 第2條

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原創產品或服務,指文化創意事業所研發創作,提供消費者消費之產品或服務。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文化創意事業原創產品或服務價差優惠補助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